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提供供应商和制造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三)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五)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获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江口镇龙门中路179号
联系方式:13551640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老地税局办公楼1栋402号
联系方式:0839-606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8302836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