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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镇城区生活用水应急保供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3-02-09     字体:【

普安镇城区生活用水应急保供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 普安镇城区生活用水应急保供工程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不特定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F-2023-0001

2.采购项目名称:普安镇城区生活用水应急保供工程项目

3.采购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所属行业:制造业

二、资金情况

本次采购资金总预算: 28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http://www.hfzbhf.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23210日2023214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获取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办理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请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自拟的鲜章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215下午2:30(北京时间)。

间:2023215下午2: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

、联系方式

人: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址: 剑阁县普安镇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186839806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虹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43号4楼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6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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